血液安全監督通知

時間:2022-11-02 05: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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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醫療衛生機構、計生服務機構:

為保障人民群眾就醫安全和用血安全,進一步鞏固、擴大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和非法采供血專項整治成果,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根據《**市衛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與血液安全監督工作的通知》(**衛法監[**]38號)文件要求,我局將把專項整治工作轉向常態管理,始終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加強醫療服務與血液安全的日常監督工作,做到力度不減、隊伍不散,防止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問題反彈,現就**年醫療服務與血液安全監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年6月30日至10月31日

二、檢查內容

(一)醫療服務安全

1、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

2、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3、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

4、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超范圍執業行為。

5、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

6、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7、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法廣告的行為。

8、嚴肅查處非法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行為。

9、嚴肅查處大案要案,建立聯合辦案、協作辦案的制度和機制,強化對跨區域違法行為的查處,打擊流竄作案行為。

(二)血液安全

1、血庫:監督檢查采供血資格、獻血者管理、血液檢測、實驗室管理等情況,重點對人員資質、獻血者身份進行核對和登記情況、血液采集、儲存、發放、運輸的過程管理、實驗室質量管理規范、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醫療廢物處理等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對血庫設置的分支機構、固定采血點(室)、流動采血車以及儲血點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情況:監督檢查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是否符合《臨床輸血技術規范》,血液來源是否未經批準的合法血站提供,臨床用血是否經審批,緊急情況下的應急用血是否經過檢測。重點檢查對醫療機構有無自采自供臨床用血行為,臨床用血是否全部經檢測合格。

三、檢查人員

四、檢查對象

轄區內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心血庫、計生服務機構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醫療服務與血液安全監督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全面推進綜合執法,把醫療服務與血液安全監督任務落到實處,抓出實效。

2、突出重點,高壓嚴打

加強對農村集貿市場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游醫、黑診所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非法行醫行為,規范采供血機構的執業行為和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行為,暢通舉報渠道,做好投訴舉報受理和調查處理工作,確保調查處理率達到100%。

3、明確職責,部門聯動

保持已建立的各部門密切配合的聯動機制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確保轄區內的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覆蓋率達到100%。

4、依法執業,加強宣傳

大力開展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法制教育,增強醫護人員依法執業的自覺性,加強科學就醫宣傳引導,提高群眾安全就醫意識。

5、加強檢查,狠抓落實

在開展醫療服務與血液安全的監督工作中,要堅持整治與規范相結合、日常監督與集中整治相結合,采取有力措施,務求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