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統籌的關鍵在城市帶動鄉村
時間:2022-03-10 0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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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系統工程學會于近日召開城鄉統籌共同發展學術研討會。會議針對城鄉統籌的意義、城市與農村發展的互動關系、二元結構的弊端、城鄉分割及差距的不斷擴大以及三農等問題進行了研討。會議認為,我們必須按照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的精神要求,深入領會城鄉統
籌思想,積極研究和探索發展思路。
學者認為,長期以來,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形成了嚴重的二元結構,城鄉分割,城鄉差距不斷擴大,“三農”問題日益突出,局限于“三農”內部,“三農”問題無法解決,解決“三農”問題,必須實行城鄉統籌。
對此問題學者建議,城鄉統籌的關鍵在城市帶動鄉村,這是世界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共同規律。首先,要改變和擯棄過去那種重城市、輕農村,“城鄉分治”的觀念和做法,通過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削弱并逐步清除城鄉之間的樊籬,在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計劃、確定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研究重大經濟政策的時候,把解決好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放在優先位置,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要讓更多的農村勞動力、農村居民進入城市,讓更多的資金、技術、人才流向農村。
其次,城市和工商企業要吸納更多農民就業。善待農民工,為農民進城務工創造有利條件,做好服務和管理工作,讓城市盡可能多地吸納農村勞動力。
其三,財政投入要向農村傾斜,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和保護力度。
其四,要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和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農業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支農資金穩定增長的機制。
其五,增加農民收入。必須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因為農業種植結構和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是一項長期性的任務,而且這項任務更多地要依靠于市場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作用,因而他還具有市場不可準確預知的特點。尤其是,即便是如我們所愿地調整了這兩種結構,由于農業所產生的單位附加值相對來說畢竟比較低,而農民的數量又是如此龐大,以這樣的分母一除,無論怎樣高的農業生產率,分攤下來也只能是寥寥“一杯羹”。因此,解決三農問題絕不可能一蹴而就。
其六,大力提高城鎮化水平,讓更多農村居民變市民。提高農民收入,減少農民數量。對政府來說,這才是最根本的措施。而要減少農民數量,就必須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給農民以法定的土地使用權,要永久性地“分田到戶”,并允許進入市場流通;二是恢復公民包括農民的“遷徙自由”,讓所有的城市向農民開放;三是將農民尤其是失去土地的進入城市的農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并取消目前存在的許多對創業的管制和限制。如此三管齊下,然后讓農民在市場競爭中自由選擇,假以時日,必將使中國農民的數量逐漸降下來,而城市居民的數量逐漸多起來,剩下來仍然從事農業的那部分農民才能分得更多的“羹”,他們的收入才能真正得以提高。而朱總理所說的“開倉濟貧”應如是操作,為剛進城的農民設立一些收容站,為他們中一時找不到工作的人提供免費的、最基本的“集體宿舍”,這是政府應該考慮采取的一項援助和救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