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依法治縣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12 1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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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就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貫徹落實《縣依法治縣2015年工作要點》制定如下實施意見,請認真落實。

一、深入推進“法律七進”

“法律七進”工作由宣教股負責統籌,每一進落實責任部門,相關股、室、處、所、中心負責配合。

(一)法律進鄉村(社區)(責任部門:人民調解中心、社區矯正股)

1.協調縣民政局牽頭制定2015年全縣“法律進鄉村(社區)”工作實施方案,檢查方案執行情況。(完成時限:2015年4月)

2.聯合縣級相關部門在車站、廣場等地集中組織開展外出務工人員法治宣傳專項活動。(完成時限:2015年3月)

3.督促指導各司法所組織法律顧問進村(社區)開展法治講座和法律咨詢服務,建立“學法中心戶”,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4.督促指導各司法所開展以“法治宣傳、現場法律咨詢”為主要形式的“法律趕場”活動。(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二)法律進學校(責任部門:宣教股、辦公室)

1.協調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牽頭制定2015年全縣“法律進學校”工作實施方案,檢查方案執行情況。(完成時限:2015年4月)

2.協調縣教育科技體育局進一步規范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工作職責,全面落實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分年級為學生講授法治課。(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3.協助教育部門在學校開展“三帶三進”等法治活動。(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三)法律進機關(單位)(責任部門:人教股、監察室)

1.協調縣直工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制定2015年全縣“法律進機關、進單位”工作實施方案,檢查方案執行情況。(完成時限:2015年4月)

2.協調縣級相關部門在門戶網站開設法治宣傳專欄。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結合部門職能,通過編印宣傳資料、開展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服務等方式,面向社會積極開展相關行業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活動。(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3.協調政務服務、信訪等部門加強政務服務大廳、信訪接待中心等窗口工作人員法治培訓教育,提高依法服務能力。(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4.協助縣委組織部、縣直工委、縣人社局建立完善同級黨政機關和單位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考試制度。(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5.組織協調縣級相關部門開展“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系列宣傳活動。(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四)法律進企業(責任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公證處)

1.協調縣經信局、縣工商局牽頭制定2015年全市“法律進企業”工作實施方案,檢查方案執行情況。(完成時限:2015年4月)

2.協助縣經信局、縣工商局牽頭指導全縣規模以上企業建立完善經營管理人員定期學法制度。(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3.協調縣經信局、縣工商局指導企業在廠區公眾場所醒目位置設立固定法治宣傳欄,懸掛“12348”法律維權服務熱線提示牌。(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五)法律進寺觀廟堂(責任股室:基層股)

1.協調縣民宗辦牽頭制定2015年“法律進寺廟”工作實施方案。(完成時限:2015年4月)

2.協助民宗辦積極開展“送法進寺觀廟堂”活動,開展法制講座和集中法制宣傳。(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二、健全法治宣傳教育機制

(一)協助縣級新聞媒體辦好“以案說法”類欄目,協調“法律七進”責任單位在其門戶網站創辦“以案說法”專欄。(責任部門:宣教股、辦公室;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二)協調縣級有關部門根據本系統和本行業實際,編印普法讀物。(責任部門:宣教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三)協助縣級相關部門常態化開展“以案說法、現身說法、講堂說法”活動。(責任部門:宣教股、辦公室;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三、開展“一優十佳”示范創建

按照全市依法治理示范創建工作的統一部署和總體要求,全面開展“一優十佳”示范創建活動。(責任部門:宣教股,完成時限:2014年5月)

四、加強黨內法規建設

建立黨內法規實施效果評估制度,強化對黨內法規實施執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黨組重大決策法律咨詢、法律支持、合法性審核、決策評估、決策失誤責任追究糾錯機制和黨組法律顧問制度。(責任部門:監察室、法律服務管理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五、健全依法決策機制

(一)建立機關內部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決策執行效果評估和決策調整、停止執行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及責任倒查機制。(責任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監察室;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二)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整合司法行政系統法律服務資源,為全縣全面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提供人才保障,為黨委、政府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提供法律咨詢,為企業依法經營管理提供法律服務。(責任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六、積極推進政務公開

健全政務公開查詢系統,依法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平臺和電子監察平臺建設,在法治網站上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依據權力清單,向社會全面公開部門職能,法律依據、職責權限、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規范性文件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規范管理和限期答復制度。(責任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監察室;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七、完善社區矯正機制

督促指導各司法所深入推進社區矯正執法規范化建設,積極改進社區矯正和刑釋人員的管理服務方式,加大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力度,促進特殊人群順利回歸和融入社會。(責任部門:社區矯正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八、強化司法為民

完善便民法律援助措施,確保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責任部門: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九、推進律師行業管理體系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的意見》和《律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引導律師依法、規范、誠信執業。加強律師隊伍教育管理和服務,加大對律師執業行為的監督力度,加強律師隊伍思想政治建設,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責任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十、構建特殊人群管理體制

督促指導各司法所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廣泛動員各種社會力量,積極構建特殊人群監測、預警、救治、幫扶、服務、管理制度。(責任部門:社區矯正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十一、構建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責任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證處

(一)督促指導各司法所完善“一小時法律援助服務圈”網絡,推進城鄉社區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和村居聯絡點建設,在籍外出務工人員集中地普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看守所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二)指導、構建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依托縣級法律援助中心,打造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依托鄉鎮司法所建立鄉村法律服務工作站,依托村(居)便民服務中心,設立村(居)法律服務聯絡點,初步形成縣、鄉、村、戶四級聯動服務網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三)加強法律服務市場監督管理,建立法律服務案件質量評查機制,開展法律服務市場專項檢查活動。(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十二、健全依法維護群眾權益機制

(一)指導各司法所構建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機制,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責任部門:人民調解中心;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二)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推進訴調對接和檢調對接,加強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責任部門:人民調解中心;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十三、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

(一)對律師事務所和執業律師實行星級管理,并將評星情況在法治網站上公開。引導律師事務所、律師走專業化、規模化發展道路。(責任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二)加強律師行業黨建工作。在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中大力發展黨員,擴大黨的工作在法律服務隊伍中的覆蓋面。(責任部門:黨總支、法律服務管理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

(三)推動法律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基層司法助理員、法律服務工作者、人民調解員和律師作用,建立基層法治服務志愿隊。(責任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基層股;完成時限: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