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02 02: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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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九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人才強市的若干意見》(綏發[2016]3號)為指導,牢固樹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理念,進一步優化人才年齡、知識和梯次結構,著重建立“引得來、用得好、留得住”充滿生機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激發干部人才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現公開引才、引智工作為一種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為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實施細則
(一)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
公務員招錄按照國家公務員、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統一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1、招聘范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著重向戶籍、本經濟區內的高校畢業生和“村官大學生”、“三支一扶”等項目生傾斜。
2、招聘數量:每年招聘不少于當年退休人員數量的一半。
3、專業學歷:結合人才需求實際,重點招引國際貿易、金融、電子商務、俄語、法律等專業的高校畢業生。
4、招聘時間:每年4月份,市人社部門與組織、編制等部門協調制定事業單位招聘計劃,考試時間擬在7月份組織實施。
5、招聘程序:
(1)成立組織機構。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規范運行,成立以主管市長為組長,組織、紀檢監察、編制、財政和人社等部門為成員的組織機構,為公開招聘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2)制定招聘計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根據本單位人員編制、崗位結構比例限額和相應崗位空缺等情況,向人社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市人社部門根據編制部門核準的單位編制空額和實際需求情況制定招聘計劃,市法制辦審核把關后,報請市政府批準后,由市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3)招聘信息。招聘信息至少于報名截止前15個工作日在市政府、人社部門等網站公開,同時在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網站或者其他媒體上公開。
(4)報名資格審查。采取網上或者現場報名的形式,并由用人單位或組織招聘的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員。
(5)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等多種方式。考試科目與方式除國家或省有特殊規定外,根據行業、專業及崗位特點確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委托專業考試機構組織、事業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或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等不同方式進行。筆試根據實際需要,分為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主要測試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面試根據實際需要,采取試講、結構化面談、小組討論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和潛在能力。
(6)體檢。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由市人社局組織體檢。
(7)考核。事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要組織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考察。
(8)公示。按照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及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上網公示7個工作日。
(9)發放聘用通知書,簽訂聘用合同。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為受聘人員出具聘用通知書,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一般不超過6個月(應屆畢業生不超過一年),國家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10)經費保障。招聘費用列入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