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工作會議講話
時間:2022-08-25 0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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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今天,我們召開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的精神,總結**年工作,分析當前和**時期勞動保障工作面臨的形勢,研究部署**年工作,并對全省勞動保障系統的優質服務窗口進行表彰,陳加元副省長還將作重要講話。下面,我講三個問題。
一、**年勞動保障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過去的一年,各級勞動保障部門深入貫徹實施“八八戰略”,努力推進平安浙江建設,緊緊圍繞省政府提出的十件實事,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動力,按照“抓好三條主線,做好兩篇文章,強化一個基礎”的總體思路開展各項工作。在全省勞動保障系統的共同努力下,超額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一)就業局勢繼續保持穩定,職業技能培訓成效顯著。
就業工作圍繞困難群體的再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被征地農民就業三個重點,建立完善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著力推動城鄉就業的協調發展,全省新增城鎮就業崗位67萬個,幫助35萬名城鎮失業人員實現了再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72%;全省就業局勢繼續保持穩定。一是進一步完善落實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開展再就業政策總結評估和實效行動督查工作,對現行再就業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排查、總結、評估,提出了整改措施,為制訂新一輪就業再就業政策奠定基礎。二是圍繞就業重點,扎實開展專項援助活動。對困難就業群體實施“送政策、送崗位、送技能、送服務”的四送活動,12萬就業困難人員實現了再就業;開展了改善農民工就業服務的“春風行動”;與省工商聯、省總工會聯合,為民營企業舉辦了“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等;為大中專畢業生和技能勞動者,開展了“技能崗位對接”專項服務活動等;三是全面推進就業服務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建設,制訂出臺全省就業服務“新三化”建設規劃,進一步完善失業登記、免費就業服務和個性化就業服務等制度,如湖州市充分發揮社區就業援助員的作用,把就業服務送到千家萬戶。四是加快城鄉統籌就業步伐,對第一批城鄉就業統籌試點市縣進行評估驗收,目前全省城鄉就業統籌市縣已達30個,寧波、嘉興、舟山等市在全市范圍內推行了城鄉就業統籌。五是落實省委、省政府與四川等省簽訂的勞務合作協議。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主動與勞動力資源較豐富的省、市加強聯系,舉辦勞務合作洽談會,組織用人單位赴外地招聘,幫助企業緩解了用工短缺的矛盾。同時,著力在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的管理和服務上下功夫,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進一步改善了農民工進城就業的環境。
大力實施“千萬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重點抓好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初步形成了“以培訓促輸出,以輸出帶培訓”的培訓轉移機制。金華、衢州、麗水等地逐步實現了“適應性就業培訓與戰略性培訓、技能培訓與能力培訓、技能培訓與勞務輸出”三結合,全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58萬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實施職工技能素質工程加強技術工人隊伍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完善了高技能人才培養機制、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以及“浙江省技術能手”等評選獎勵制度,培訓高技能人才6萬人。加強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建設工作,選定了省內條件較好的10所技師學院和高級技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師資培訓基地”,在14所高等院校開展符合高校畢業生特點的職業技能鑒定試點工作。全省有4所技工學校被新評為重點技校,2所升格為技師學院。開展了模具、汽修等五個職業(工種)的全省職業技能大賽,有21人被授予“浙江省技術能手”稱號。依托大型企業積極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培養工作,在非公企業中開展了“企業百萬職工雙證制工程”。強化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設,新開發20余個職業(工種)的省級鑒定題(卷)庫,全年職業技能鑒定人數達到52萬人。新開發職業技能培訓教材三個工種19本書。
(二)社會保障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政策體系逐步完善。
按照依法推進擴面、完善政策措施、加強基金監管、健全服務體系的思路,整體推進社會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了社會保險擴面力度,貫徹落實《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繼續按照“抓兩頭、促中間”的工作思路,把擴面重點轉移到非公企業和農民工、靈活就業人員,全省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872萬人,其中實際繳費人數達到647萬人,分別比上年底增加67萬人和46萬人;26個經濟發達縣市實現了基本全覆蓋的目標;全省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結余比上年末增加85億元,支付能力達到22個月。與此同時,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覆蓋面不斷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632萬人,增加63萬人;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40萬人,增加12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55萬人,增加95萬人;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280萬人,增加40萬人;全省被征地農民已有180萬名納入社會保障范圍,比上年底增加41萬人,基本實現了“即征即保”的目標。
二是進一步完善了政策體系。在養老保險方面,對參保政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和參保人員繳費年限計算等方面的政策進行規范,制定出臺了省屬改制事業單位的參保、行業離休干部的“兩費”保障金及鄉鎮農電工的養老保險問題的政策性文件,規范了企業年金制度。在醫療保險方面,出臺實施了妥善解決已破產、改制企業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政策,并在全省大部分統籌地區得到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擴大省本級規定病種范圍的政策,將幾個對患者及其家庭負擔較重的病種的門診費用列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完成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乙類藥品調整工作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項目準入法目錄,較大幅度地擴大了參保人員的用藥范圍和醫療服務項目支付范圍,提高了醫療保障待遇水平,并在全國率先建立了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的準入管理政策體系。在失業保險方面,我省率先出臺了《省級失業保險調劑金管理暫行辦法》和《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再就業經費管理使用辦法》兩個辦法,擴大了失業保險基金使用范圍,更好地發揮了失業保險促進再就業的功能。在工傷、生育保險方面,逐步完善《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配套政策;省政府出臺《浙江省生育保險暫行規定》,統一了全省生育保險政策,提高了生育保險待遇水平。在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首次明確對被征地農民就業實施社會保險補貼,鼓勵被征地農民參加免費技能培訓,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要高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進一步明確各地政府落實保障資金到位的規定要求,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等。
三是加強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省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成立后,我們加強了對全省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使用的監督力度,開展了社會保險基金優惠利率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全省共補息8000萬元,同時對全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進行了專項檢查,摸清了基金狀況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強社會保險稽核工作,對社會保險費繳納和待遇領取情況進行集中稽核,堵塞基金漏洞。
四是進一步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率達到95%以上,社區管理服務率達到55%,杭州市的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率及社區管理服務率已分別達到99%和90%。去年經省政府批準,出臺了全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從**年7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養老金50元,人均養老金達到908元,名列全國第三位。同時調整了企業精減退職人員、計劃外長期臨時工和職工死亡后其供養直系親屬的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
(三)維權和維穩力度不斷加大,勞動關系保持和諧穩定。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一手抓維權,一手抓穩定,確保了全省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一是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重點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和規范管理工作,完善勞動合同內容,全省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人數達750萬人,全省企業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85%。積極發揮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的作用,以簽訂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合同為主要手段,推動非公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全面推進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全省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核備案的集體合同達8.5萬余家,有4.5萬家企業開展了工資集體協商談判。及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從**年12月1日起,將我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490元、560元、610元、67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4.2元、4.8元、5.2元、5.7元四檔,提高了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水平。
二是大力開展勞動法執法檢查和勞動用工專項整治活動。去年10月至11月,為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我省進行勞動法執法檢查,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重點圍繞與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關系密切、社會較為關注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三方面內容,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勞動法執法檢查。通過執法檢查,各地在解決突出存在的拖欠職工工資、違法用工、勞動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問題落實了整改措施,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健全。同時,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以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浙江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頒布實施為契機,開展了以清欠工資、勞動力市場整頓、規范境外就業中介市場、打擊違法使用童工等專項檢查,溫州市組織開展“和馨行動”、嘉興市、紹興市打造“無欠薪城市”、臺州市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童工等成效顯著。全省去年檢查企業6.5萬家,立案查處勞動者舉報投訴案件3.6萬件,勞動保障違法案件查處結案率達到96.5%。對全省5067家誠信企業進行了通報表彰,并對全省5.5萬家企業的勞動保障信用情況向社會進行了網上公示。各地積極建立預防和整治欠薪的長效機制,去年為29.8萬名勞動者追回被拖欠工資4.1億元,有85個市、縣(市、區)建立了建筑業工資支付保證金13.4億元;有71個市、縣(市、區)建立了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4776萬元,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確保農民工在春節前按時足額領取工資,確保不發生新的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而引發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的目標任務。
三是強化勞動爭議處理工作。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本著“快立案、快結案、辦好案”的方針,公正、及時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依法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年,全省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共立案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1.86萬件,涉及勞動者人數3.59萬人,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23%、33%。其中集體爭議案件1056件,涉及勞動者人數1.5萬人;審理結案1.84萬件,結案率為93%。全省各級鄉鎮勞動關系協調機構共處理了3.45萬件勞動爭議案件,比上年增長了28%,充分發揮了“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統一了全省勞動仲裁文書格式,出臺了《浙江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爭議仲裁證據的若干規定》,規范了辦案工作程序。
四是抓好勞動保障信訪工作。認真貫徹國務院新的《信訪條例》,制訂出臺了《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信訪工作暫行規定》,依法開展了對勞動保障信訪事項的處理、復查、復核及終結工作,做好涉及勞動保障方面群體性事件的預防及處置工作。**年,全省各級勞動保障信訪工作部門共處理群眾來信2.49萬件次,接待來訪2.51萬批次,其中集體訪3862批次,涉及12.33萬人次。依法信訪和依法處訪的水平逐步提高。
五是加快地方勞動保障立法步伐,《浙江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已經省人大頒布,于7月1日起實施。《浙江省職業技能鑒定辦法》已上報省政府審議。《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已著手起草工作。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對勞動保障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行了進一步清理,簡政放權,規范了行政行為。
(四)勞動保障基礎建設得到加強,隊伍素質不斷提高。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貫徹落實黨的四中全會《決定》,努力加強自身能力建設,進一步夯實了勞動保障工作基礎。
一是不斷改進工作作風。通過開展先進性教育活動,全省勞動保障系統黨員干部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基層組織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服務人民群眾的意識不斷增強,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上了一個新臺階。去年全省評選出34個優質服務窗口,其中10個得到了勞動保障部表彰。二是抓好了我省勞動保障事業**規劃編制工作。各地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提出了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等改革和發展目標,明確了**時期的工作思路。三是加強勞動保障機構隊伍建設。全省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進程明顯加快,到目前為止,全省已成立勞動仲裁院32家,新增編制85名,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案件量大與人員嚴重不足的矛盾。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量得到進一步加強,專職監察員從2003年《勞動法》執法檢查時的545人增加到目前的794人,原有11個縣、區的自收自支或差額撥款的監察機構已全部改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勞動保障基層平臺建設得到加強,全省絕大部分街道、鄉鎮、社區都建立了勞動保障所(站),基本做到了“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工作”六個到位,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管理服務網絡。四是勞動保障理論研究進一步加強。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大力加強理論研究工作,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調查研究。完成了省政府重點課題《浙江省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研究》,舉辦了“浙江省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課題論證鑒定會”和“浙江養老保險改革與發展國際論壇”,受到省領導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開展了浙江省第七屆勞動保障科研優秀成果評選,有22篇論文獲獎。五是勞動保障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加大了金保工程立項工作的力度,省金保工程已通過項目論證和專家評審,11個市基本完成了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工作,組織機構和數據中心建設得到了加強,杭州市建立了全省首家12333電話咨詢服務中心,浙江省勞動保障門戶網站經改版完善后已基本穩定運行,信息網絡和視頻會議系統已實現了部、省、市聯網。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們的經驗和體會是:
一是要把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體現在執政為民的實踐上。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去年上半年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認真開展了先進性教育活動,并把為民辦實事作為先進性教育活動的重要抓手,使先進性教育活動成為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水平、促進各項工作的推動力。各地把落實“十件實事”中有關勞動保障工作的內容與先進性教育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制定工作計劃和方案,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建立健全為民辦實事的長效機制,切實做到了把實事辦好,把好事辦實。
二是要把勞動保障工作落實在推進平安浙江建設上。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進一步認識到就業作為民生之本、收入分配作為民生之源、社會保障作為民生之安全網在建設“平安浙江”、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重點在改善就業環境、困難群體社會保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等方面下功夫,進一步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去年,全國人大勞動法執法檢查組對我省的工作給予較高的評價。
三是要把勞動保障理論研究的著力點放在解決熱點、難點問題上。去年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針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大理論研究力度。針對當前勞動保障工作中出現的主要矛盾,加強調查研究,注重把調研成果轉化為政策措施。如省廳承擔的省政府重點課題《浙江省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研究》,通過深入分析,提出了完善我省養老保險制度的對策措施。
總之,去年全省勞動保障工作總體情況是好的,成績是顯著的,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獲得了許多榮譽。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績,是與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分不開的,是與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分不開的,更是與全省勞動保障戰線全體干部職工的扎實工作、奮力拼博分不開的。在此,我代表廳黨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時期勞動保障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十五”時期是我省綜合實力提高較快、改革開放取得較大進展、城鄉面貌和人民生活重大改善的五年,也是勞動保障事業奮力開拓、快速發展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勞動保障工作堅持“三二一”總體思路,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初步建立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具有浙江特色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不少工作都走在了全國前列。
一是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就業規模穩步增長,至**年末,全省城鄉從業人員將達到3050萬人,比“九五”期末增加320多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將近900萬人,比“九五”期末增加310多萬人,有效地解決了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城鎮新成長勞動力就業問題;就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基本建立,在全國率先實現了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和失業保險制度的并軌,非公有制經濟成為城鎮失業人員實現就業和再就業的主渠道;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步伐加快,“十五”時期平均每年轉移農村勞動力30多萬人,城鄉統籌就業格局初步形成;就業服務體系和勞動力市場已逐步覆蓋城鄉,符合我省實際的就業政策體系已基本形成。
二是社會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十五”期間,是我省社會保障事業改革力度最大、發展速度最快的時期。到“十五”期末,全省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分別比“九五”同期增加了395萬人、404萬人、52萬人、243萬人、80萬人,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覆蓋到全省各市縣和96%的鄉鎮、85%的行政村。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緊密結合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和所有制結構的特點,在制度設計上注重針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探索建立多元化社會保障資金的籌資機制,堅持市場改革取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實現了由“單一突破”向“整體推進”轉變;由“政策調整”向“法律規范”轉變;由“城鎮保險”向“城鄉統籌”轉變,初步建立了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
三是勞動關系保持和諧穩定。勞動合同制度在城鎮企業普遍建立,“十五”時期,我省國有企業改制有90%以上的職工轉換了勞動關系,改變了依靠行政手段配置勞動力的傳統用工體制。全省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十五”期間共立案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6.5萬件,有效地維護了勞動關系和諧與社會穩定。進一步加大了信訪處理工作力度,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初步形成。“十五”期間,完善了最低工資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以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人工成本預測預警制度為主體的企業工資收入宏觀調控體系,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得到廣泛推行。企業職工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十五”期間年均增長12.2%。
四是職業技能培訓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取得新的進展。全省普遍建立了以技工學校、各級就業訓練中心為骨干,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為補充的再就業培訓網絡,基本形成了以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為主要內容的培訓模式,完成再就業培訓97萬人,創業培訓3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110萬人。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和“三年三萬新技師培養計劃”,技能勞動者的素質結構得到改善,全省已經初步形成了一支344萬人的技術工人隊伍,其中高技能人才60多萬人,成為我省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支柱。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不斷完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五是勞動保障法制建設取得較大進展。“十五”期間,我省地方勞動保障法規規章體系進一步完善,修訂出臺了《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制定頒布了《浙江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浙江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規章。開展了全省勞動保障系統“四五”普法總結驗收。全省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斷加大執法力度,開展了清欠農民工工資等專項檢查,共檢查用人單位27.4萬家,立案查處勞動者舉報投訴案件12.2萬件,追回被拖欠工資12.2億元,查處清退童工2318人,切實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六是勞動保障基礎工作得到加強。勞動保障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省、市、縣、鄉鎮(街道)、社區(村)五級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網絡初步形成。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社會保險業務經辦、信息化管理等機構建設步伐加快。“金保工程”穩步推進,信息網絡實現了部、省、市暢通。財務統計、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勞動保障科學研究、機關效能和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均取得新的進展。
**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承前啟后的關鍵時期,也是勞動保障事業向政策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管理更加高效、運行更加穩健方向邁進的關鍵時期。黨的**和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明確提出了下一個五年勞動保障工作的指導方針、奮斗目標、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把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理順收入分配關系,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任務,這是繼三中全會之后,對做好新時期勞動保障工作的又一次全面部署,再一次體現了勞動保障工作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時也對勞動保障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勞動保障事業的發展還面臨著不少突出問題和新的挑戰:勞動力供求總量矛盾和結構性矛盾同時并存,城鎮就業壓力加大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速度加快形成疊加,新成長的勞動力就業和失業人員再就業相互交織。經濟發展中的不確定因素對就業可能產生影響,勞動者的工作條件、工作環境、工資待遇、社會保障等問題還比較突出,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改善,各項就業政策需要不斷完善和落實;社會保障體系存在著覆蓋范圍窄、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礎薄弱等問題,不適應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和就業方式多樣化的要求。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參保率比較低,各種人群的待遇差的矛盾十分突出,特別是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后,如何解決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的待遇問題成為當前的一個難點;勞動關系上存在著一些不穩定因素,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落實不到位、工資增長和調控機制不健全,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等問題時有發生;職業技能培訓與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經濟發展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滯后,再就業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亟待提高;勞動保障執法和仲裁力量不能適應繁重工作任務的需要。
進入**新的發展時期,我們要認清時代特點,站在新的起點,準確把握著力點,抓住工作重點。在指導思想上,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思想,將科學發展觀貫穿到勞動保障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在發展目標上,要緊緊圍繞和諧社會建設,認識和把握勞動保障工作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工作布局上,要充分認識將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和收入分配作為構建和諧社會著力點的重大意義,要將重心放在認真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上。**時期我省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堅持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省委確定的實施“八八戰略”和建設“平安浙江”的總體部署,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城鄉,完善制度,初步形成擴大就業與穩定勞動關系、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相互促進的良性長效機制,切實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逐步實現城鄉就業比較充分,社會保障比較健全,勞動關系比較和諧,分配格局比較合理,管理服務規范高效,為我省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主要目標任務為:
——就業方面,實現新增城鎮就業300萬人,至2010年末,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實現比較充分的社會就業,基本建立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就業服務體系和規范化的勞動力市場,實行就業準入制度,實現勞動力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全面實行城鄉統籌就業,轉移農村勞動力200萬人,到**期末,全省第一產業從業人員比例下降至20%左右。
——社會保障方面,在鞏固我省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已有成果的基礎上,爭取率先建立城鎮社會保險體系,并形成以社會保險為主體,覆蓋城鄉,保障水平多層次,保障方式多樣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法制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到2010年,全省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000萬人,基本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形成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規范和統一養老保險政策;醫療保險參保人數超過900萬,實現城鎮居民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770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900萬人以上,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350萬人以上。全面深入推進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設,基本構建起與我省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覆蓋范圍廣泛、管理規范有序,能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銜接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勞動關系方面。普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效能明顯提高,勞動保障信訪工作新機制基本建立,基本實現勞動關系調整的法制化,保持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完善宏觀調控,理順分配關系,規范分配秩序,探索有我省特色的工資收入分配模式。進一步提高企業中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爭取年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為8-12%。
——職業培訓和技能人才建設方面。面向初高中畢業生、城鎮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和在職職工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大對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隊伍的培養力度,加快建設公共培訓基地,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制,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較高的適應我省經濟發展要求的技能人才隊伍。到2010年,全省技術工人達到700萬人,初級、中級、高級技能人才比例達到40:45:15。
——法制建設方面。做好勞動保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調研和立法準備工作,爭取全面建立起具有我省特色的地方勞動法規規章體系。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隊伍建設,完善監察執法程序,健全政府有關部門勞動保障監察維權協調機制和綜合治理機制。
——基礎建設方面。以加強機構隊伍建設、提高信息化和規范化水平為重點,全面提升勞動保障系統的管理服務能力。推進街道社區平臺、勞動保障監察、勞動仲裁、社會保險業務經辦、勞動能力鑒定、信息化管理等機構建設,加強金保工程建設,逐步實現勞動保障系統業務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務
**年,是實施**規劃的開局之年。做好**年的勞動保障工作,對全面完成**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省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新一年的工作,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干在實處、走在前列”的要求,推動經濟又快又好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按照**、省委十一屆九次全會的要求和中央、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年勞動保障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各項勞動保障工作,按照“三二一”的總體工作思路,圍繞落實省政府提出的十件實事,進一步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統籌安排,協調發展,確保各項工作有一個好的起步,推動勞動保障事業的全面發展。重點是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就業再就業工作,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年全省新增城鎮就業55萬人,幫助25萬名城鎮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圍繞這一目標,要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再就業工作,提出就業是民生之本,促進就業是安國之策的重要論斷。從2002年開始,連續三年召開再就業工作會議,2002年和去年兩度出臺促進就業政策。這次國務院《通知》對原有政策進行了延伸、擴展、調整、充實,補充、完善了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新生勞動力、進城務工人員、復轉退役軍人等群體的就業政策。省委、省政府把就業再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提出了2003-**年就業工作目標任務,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一套涉及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公共就業服務、再就業援助、平臺建設、資金保障等方面具有浙江特色的促進就業再就業的政策體系。國務院《通知》下發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新一輪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我們按照有突破、可操作、辦得到、能管用的原則,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擬定了我省今后三年就業再就業政策的總體框架,主要有七個方面:一是在經濟發展中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二是進一步完善再就業政策。在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同時,對現行各項再就業政策提出了進一步延伸、擴展、調整和充實;三是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建立覆蓋城鄉的就業管理服務體系;四是強化職業培訓,提升勞動者素質;五是開展失業調控,有效控制失業;六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大社保體系建設步伐;七是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動員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就業再就業工作。新一輪就業再就業政策出臺后,各地要認真學習領會,抓好貫徹落實,把中央和省里的各項就業政策落到實處。
2.著力統籌解決城鄉各類勞動者的就業問題。繼續針對三個重點對象開展專項服務活動,進一步健全就業援助的長效機制。按照“新三化”建設的要求,全面推進“以人為本”的就業服務,加快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信息聯網,為失業人員提供免費的求職登記、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同時,將大中專畢業生納入就業工作整體規劃,完善大中專畢業生失業登記制度,加強就業見習基地建設,組織有求職愿望和培訓要求的畢業生參加見習。全面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推進跨地區的勞務協作和對外勞務輸出。完善被征地農民的轉移就業的幫扶措施,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就業率。加強對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在浙就業的管理和服務。加強境外勞務輸出工作,拓寬境外就業渠道。
3.堅持擴大就業總量和提高就業質量并舉。要緊緊抓住當前我省經濟全面持續較快發展的良好機遇,把擴大就業與發展經濟緊密結合起來,堅持在發展中解決就業問題。推動第三產業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吸納失業人員。要根據我省市場導向就業機制比較健全的特點,鼓勵勞動者通過多種形式實現就業。要增強勞動者就業和再就業的穩定性,不斷提高就業質量。建立失業預警機制,制定預案和相應措施,對失業進行調控。建立就業與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聯動機制,健全促進就業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和幫助享受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盡快實現就業。
(二)抓好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斷完善各項政策措施。
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按照“一個率先、一個加快”的目標,建立健全體系更加完備、制度更加健全、覆蓋面更加寬廣、運行更加安全的社會保障體制,加大進城務工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的力度,讓更多的人享有社會保障。
1.做好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工作。去年12月,國務院作出了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這是繼1997年統一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和1998年中央提出“兩個確保”要求之后,完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又一個重大決策,是一項惠及民生的重大舉措。《決定》提出了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任務是: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保障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政策,擴大覆蓋范圍;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建立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基本養老金水平;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提高統籌層次,劃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及個人的責任;加強基本養老保險金征繳和監管,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進一步做好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提高服務水平。核心內容有三個:一個是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和費率;一個是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再一個是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決定》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從政策、機制、管理三個方面對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提出了要求,全省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決定》精神,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務院的決策和部署上來,當前,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地從**年1月1日起,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調整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二是各地從**年1月1日起,將個人賬戶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目前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尚未達到8%的縣、市,要統一提高到8%。按照統一部署,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工作思路,初步打算從**年起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做實個人賬戶實行老中新分開,即:以實行個人賬戶做實政策為分界點,之前已經退休的人員,個人賬戶不再做實;已經參保尚未退休的人員,以前沒有做實的個人賬戶不再做實,以后的繳費逐步做實;之后參保的人員,個人賬戶從參保繳費開始就逐步做實。三是穩妥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要進行認真細致的測算,研究制定“中人”過渡辦法,按照“增加的逐步增加,減少的不減發”的原則,確保退休人員待遇水平的合理銜接和新老計發辦法的平衡過渡,并在年底前全部實行新的計發辦法。對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年1月1日以后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和雖然未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不滿15年的人員,仍可以按省勞動保障廳浙勞險〔1998〕4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各地**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職的人員,其基本養老金暫實行預發,待新的計發辦法出臺后,再按新的計發辦法核定基本養老金,最低養老金也待新的計發辦法出臺后再核定。
同時,要繼續鞏固并發展“抓兩頭”的工作成效,切實做到思想不能松,力度不能減,步子不能停。建立健全26個經濟發達縣市的擴面保面長效機制,創新對13個困難市縣的考核激勵辦法,大力推進“促中間”擴面工作。養老保險今年新增企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30萬人。進一步完善“低門檻準入、低標準享受”的養老保險參保辦法,為實現“雙低政策”與“統一制度”的并軌打好基礎;研究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參保問題,以及本省農民工異地流動后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研究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問題,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積極探索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一步規范企業年金操作管理辦法。切實做好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2.醫療保險。一是以非公有制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為擴面重點,努力將城鎮各類從業人員逐步納入醫療保障范圍,今年新增參保人數40萬人。二是進一步解決部分困難企業、破產關閉解散企業和改制企業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探索解決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以外城鎮居民、特別是未成年人醫療保障問題,逐步建立覆蓋城鎮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三是不斷完善醫保政策,全面實施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管理,加強醫療保險“三個目錄”管理,實行醫療服務管理的標準化。四是加大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檢查考核力度,協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加強基金管理,確保收支平衡。
3.失業保險。不斷擴大覆蓋面,重點抓好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及農民合同制職工的參保工作,今年新增參保人數30萬人。建立失業保險與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落實《浙江省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再就業經費管理使用辦法》等配套政策,積極推進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更好地發揮失業保險基金在保生活、促就業兩方面的作用。
4.工傷、生育保險。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浙江省生育保險暫行規定》,繼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著力加強建筑、礦山等高風險行業和農民工等群體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作力度,工傷、生育保險今年新增45萬人和20萬人。認真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5.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要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通知》精神,加大工作督導力度,切實做到“應保盡保、即征即保”,確保政府承擔部分保障資金的足額到位。抓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等扶持政策的落實。研究制定浙江省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管理工作規則,加強對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監督和管理。研究提出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推動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試點。
6.社保基金監督。要健全基金監管體系,建立部門協同監管機制。積極推進各地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的建設,形成全省基金行政監督工作網絡。要發揮審計、財政、銀行、地稅等部門的監督職能,建立以行政監督為主導、多部門共同監督的協同監管機制。要有重點地組織對全省社保基金管理情況的抽查和全面檢查,規范基金管理,防止違紀違規行為。
(三)抓好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注重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要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抓好職業技能培訓、再就業培訓、創業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今年培養高技能人才7萬人,其中新技師1.5萬人;職業技能鑒定55萬人;再就業培訓15萬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60萬人。
1.切實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決定》指出,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要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數以千萬計的高技能專門人才。職業教育要為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增長方式服務,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服務,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服務,為提高勞動者素質特別是職業能力服務。實施以提高職業技能為重點的成人繼續教育和再就業培訓工程,加快培養高級工和技師。嚴格實行就業準入制度,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此,要全面實施“職工技能素質工程”,要“完善一個體系,建設一批基地,出臺兩個辦法”,即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建設一批形式多樣的職工技能培訓基地,出臺《浙江省高技能人才評選獎勵辦法》和《浙江省“首席技師”評選辦法》,積極推行技能培訓政府補貼制度,加快形成“政府主導、依靠企業、充分發揮行業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辦與民辦共同發展”的技能人才建設新格局。抓好技工學校建設,充分發揮技師學院、高級技校在高技能人才培養方面的作用。繼續開展崗位大練兵、技能大比武活動,提升一線職工的技能水平和素質。**年將開展車工、鉗工等8個職業工種的全省技能大賽。進一步擴大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覆蓋面,大力開展在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職業院校中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提高職業技能鑒定質量和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含量,加快技能鑒定題庫開發建設步伐,全年職業技能鑒定55萬人。
2.要加強再就業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創業培訓。加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提高技能培訓的比重,落實責任,健全資金保障機制。不斷擴大創業培訓的實施范圍,將創業培訓與落實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緊密結合,為創業者提供培訓、政策、資金、技術、信息等“一條龍”服務。
3.嚴格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用人單位招錄職工必須嚴格執行“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從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優先錄用,加大對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察力度。
(四)抓好維權和維穩工作,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要以協調勞動關系為主線,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重點,更加注重各類社會群體利益關系的協調平衡,切實減少群體性勞動糾紛,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1.依法加強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建設。積極推行以簽訂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登記制度,重點在非公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下民營企業中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爭取將勞動合同簽訂率提高到86%以上。研究解決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用工方式以及派遣就業、家庭就業、社區就業等多種就業形式的勞動合同簽訂和管理問題。重點推行以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為主的專項集體合同,擴大集體合同覆蓋面。繼續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建設,組織全省開展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活動。
2.加大勞動爭議處理和信訪工作力度。完善勞動爭議預防和調解體制,大力構筑企業(行業)內部調解、區域性調解和仲裁調解相結合的調解體系。要建立完善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簡易程序,提高案件處理的效率。進一步推進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切實加強勞動保障穩控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建立完善重大緊急事件的排查調處機制和群體性事件的應急預案。
3.改進對企業工資分配的管理。以落實最低、調節過高、規范協商、監督支付為重點,加強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管理。嚴格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健全最低工資隨經濟發展正常調整機制。加大對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監管和調節力度,規范企業工資分配秩序。不斷完善工資集體協商談判制度,重視發揮工資指導線在工資集體協商談判中的指導作用。探索建立企業工資合理增長機制,督促各類企業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增加職工工資,努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工資水平。
4.強化進城務工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要著力加強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保障、社會保障和權益保障。不斷改善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環境,大力開展進城務工人員技能培訓,將進城務工人員納入公共就業管理服務體系。要把更多的進城務工人員納入社會保險范圍,針對其流動性強的特點,研究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方面的政策。以維護進城務工人員工資權益為重點,加大預防和查處拖欠工資等違法行為的力度。
(五)抓好勞動保障法制建設,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
圍繞全國人大勞動法執法檢查組對我省提出的工作要求,進一步落實整改措施,加大執法力度,完善法制建設。
一方面,要全面推進勞動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省政府貫徹意見的要求,繼續做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調研和立法銜接工作,爭取出臺《浙江省職業技能鑒定辦法》;積極做好《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立項準備工作。要不斷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深化勞動保障行政執法責任制,啟動全省“五五”普法工作。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勞動保障依法行政配套工作制度。
另一方面,要不斷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逐步實現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規范化,充實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量,逐步將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延伸到鄉鎮。繼續開展勞動保障專項整治活動,重點打擊非法職業中介、使用童工、拖欠工資、不簽勞動合同、超時加班、拒交社會保險費等違法行為。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進一步擴大誠信制度的覆蓋面,并建立用人單位分類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的長效機制,把工資支付保障制度逐步從建筑施工領域擴展到其他行業,確保農民工工資不發生新的拖欠。全面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進一步完善“12333”舉報投訴和咨詢服務功能。
(六)抓好勞動保障基礎建設,不斷提升執政能力和水平。
要不斷加強各項基礎工作,提高勞動保障系統的管理服務能力,為實現新時期勞動保障事業的新發展夯實基礎。
積極推進金保工程建設,在做好立項工作的基礎上,加快建設進度,加強項目管理,強化統一規劃和資源整合工作,制訂全省統一的金保工程規劃,建立集中統一的勞動保障數據中心和覆蓋全省的信息主干網絡,開展信息資源開發應用,加快網上辦事等公共服務系統建設,提升勞動保障信息化水平。加強勞動保障干部隊伍的業務培訓,繼續推進勞動保障系統的規范化、專業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社會保險業務經辦、信息化管理、街道(鄉鎮)、社區平臺等機構隊伍建設,并切實解決人員、編制和經費等問題。
要大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作風建設。能不能全面實現**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目標,能不能承擔起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歷史責任,關鍵在于我們這支隊伍,在于我們的能力建設、精神狀態和工作作風。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緊緊圍繞增強政治素質、加強業務研究、樹立大局意識、提高決策水平等方面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全體干部把握大局謀劃長遠的能力、聯系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依法行政秉公執法的能力。當前,各種涉及群眾利益的矛盾頻發,處理起來難度大,對我們的執政能力是一個嚴峻考驗。為此,我們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真正把老百姓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利益作為第一追求,把群眾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帶著深厚感情去工作,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加強宣傳工作,從群眾最關心、與他們的利益最直接的問題入手,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掌握勞動保障政策。要著眼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對現行勞動保障政策進行認真總結評估,進一步調整完善政策,協調平衡好各類社會群體的利益關系。要深入開展重大課題研究,著力解決影響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制度性、體制性、機制性矛盾和問題。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繼續開展創建優質服務窗口活動,不斷推進勞動保障政務公開,在全社會樹立勞動保障部門的良好形象。
同志們,新一年的勞動保障工作,面臨著很好的發展機遇,但工作任務十分的繁重。在新的一年里,讓我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定信心,振奮精神,扎實工作,銳意進取,努力開創勞動保障工作新局面,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