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19 09:13:28

導語:交通局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我市交通運輸行業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落實,堅決防范和遏制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今冬明春和“兩節”、“兩會”期間我市交通運輸行業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和視察重要講話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部署,堅持政府主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逐級落實消防安全監管責任,緊緊圍繞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工程施工和客運站、場、所等方面,集中力量全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時化解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發生,全力維護我市交通運輸行業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重點查改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建立落實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的作業區、生活區、倉庫、活動板房、施工材料堆場及臨時消防水源、消防設施器材的設置、配置情況;排查生產生活區內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碘鎢燈取暖和亂拉電線、私接電器等行為。

(二)開展“兩客一危”運輸企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點查改有關企業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內部消防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處置預案的建立和落實情況;消防安全設施及器材配置情況。

(三)開展客運站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重點查改有關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完好有效情況;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暢通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及應急處置程序情況;私拉亂接電線和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情況。

(四)開展出租車、公交車、客車、危貨車輛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點排查儲氣罐、油路、電路、氣路是否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排查車上消防設施器材的設置、配置情況。

(五)開展水上運輸企業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水運經營者加強船舶消防工作的管理力度,認真進行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排查游船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死角和盲點,要重點排查船舶冬季防火措施的制定落實情況、船舶電氣安全及消防設備的維護使用和保養情況。

(六)開展單位機關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突出重要場所和要害部位,特別是監控室、檔案室、辦公區域用電安全,嚴防超負荷、電氣故障、線路老化等原因印發的火災事故,查改落實防火檢查制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情況,消防通道、消防供電設施、防雷裝置、重要負荷自備應急電源設置及運行情況。

(七)充分利用好各種媒介、渠道廣泛宣傳針對性強、實用性強的消防知識,力求廣大干部職工做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滅火方法、懂逃生方法;會報火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補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的消防意識,提高突發火災的處置能力。

三、實施步驟

2020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從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部署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明確冬春火災防控工作責任,全面部署開展工作。

(二)實施階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各單位要細化工作任務,督促本轄區、本行業企事業單位深入開展消防檢查,發現存在突出風險隱患的,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消防工作不落實、問題突出的單位要開展約談工作。

(三)總結階段。(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各單位要對工作情況進行匯總梳理,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火災防控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單位要將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研究方法措施,周密進行動員部署,逐一明確具體措施,認真抓好落實、抓出成效。

(二)落實責任,強化督導。各單位要實行逐級責任制,明確工作職責任務,做好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特別是在元旦、春季、元宵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各級領導要親自帶隊開展督導檢查,全力做好本行業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相關工作。